年度利润给员工分红,会计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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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但老板想将年度利润的百分之4给员工分红,会计将如何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第九条规定,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一)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二)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1.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2.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3.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据此,企业将年度利润给员工分红, 若符合利润分享计划条件的,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