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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订餐开这种发票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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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统一订餐开这种发票可以吗?

问题:;我们公司想实施无法集中在饭堂就餐的人员统一在饿了么平台上订餐,订餐量金额相对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1、我们怎么样开票比较合适?以及如果开票方为“饿了么”应该怎么开票合适?2、还有就是如果按照饿了么目前收费情况,还要加收的3%服务费可以入福利费吗?3、对方开这种发票可以吗?

答:《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5号)第十条规定,企业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19号)第一条(二)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以实际支出的凭证,在规定的比例内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包括服务费),凭餐费发票在规定的比例内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