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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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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企业申报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年度终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企业申报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年度终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汇算清缴流程

1、填写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应当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的责任。
    2、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3、结清税款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税款少于应缴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4、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被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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