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71192

 

400 139 413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号正仁大厦11-12层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744号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是否要把土地及在建工程分别折算?

浏览量:
【摘要】:
是否要把土地及在建工程分别折算?

是否要把土地及在建工程分别折算?
问题:转让在建工程,增值税上是否要把土地及在建工程分别折算?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据此,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