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对新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资金奖励,晋级补差,通过复审保持认定的不享受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