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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计的独立性特征如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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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审计的独立性特征如何体现?独立性是北京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北京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北京审计的独立性特征如何体现?独立性是北京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北京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根据国内外审计实践经验,审计在组织上、人员上、业务上、经费上均具有独立性。为了使审计机关能够独立行使审计权,审计机关是独立的专门机关,单独设置,与审计机关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为了使审计人员能够进行实事求是的检查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报告,审计人员和审计机关不应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也不应参与审计机关的经营管理活动。审计人与审计对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避免。审计师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察权,按照规定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程序,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审计标准的要求,进行证明收集,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保持职业的精神独立性。审计机关必须有专门的警卫或一定的经济收入,以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独立进行审计,而不被审计机关牵制。

        北京审计的对象或审计的内容,一般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料。焦点在于评价经济责任。因此,审计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与行政或司法不同。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开展的行政活动(包括经济活动)。行政监督作为第三方,不是通过权限或委托进行审查,而是执行主体本身拥有管理权和处罚权。法律监督的对象是法律关系,其依据是法律。法律监督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审视宪法的贯彻执行。实施法律检察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其监督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计也依法监督,但除了以法律为依据外,还有国家的方针、政策、计划、规定、标准、规定等,依法审计不一定是法律监督。审计监督也是经济监督,但与其他专业经济监督不同。审计监督是由专门部门实施的监督,审计部门没有经济管理职能,不参与审计人员及审计人员的任何管理活动,具有超脱性。

        北京审计的内容根据授权人或委托人的要求而广泛。审计代表国家实施监督,不得被审计机关干扰。审计不仅可以所有经济活动,还可以重新监督其他经济监督部门和他们监督的内容。可以实施会计、财政、税务、银行等经济监督,但他们不是独立的经济部门,主要是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是其经济管理的附加功能,是为其管理服务的,内容总是与其管理的范围相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