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本意见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人社规〔2023〕28号)同时废止。
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8号)同时废止。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2月19日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