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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二手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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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销售二手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吗?

问题:个人销售二手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七)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二手车流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税函[2006]21号)第二条规定,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售价超过原值的,应征税款由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代征;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开发票时不需代征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六条(五)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无财产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